各位同学:
接通知,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鼓励广大青年到基层和人民中去建功立业的重要指示精神,践行学校党委 “强引领、有组织、高质量、精细化” 就业工作理念,引导我校毕业生到西部、基层和国家重点单位建功立业,根据《关于做好2026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6〕19号)和《华中科技大学引导和鼓励毕业生到西部、基层和国家重点单位就业的表彰奖励办法》(校学〔2023〕1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申请条件
(一)我校2026年度毕业生(三方协议签约时间在2025年6月至2026年5月期间,本科各类少数民族班、定向委培生,研究生中农村师资计划、强军计划、援藏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等定向生以及单位委托培养的委培生,不在此奖励范围内)。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三)在校期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学习成绩优良,无违纪、违约记录。
(四)立足“四个服务”,自愿选择到西部、基层和国家重点单位就业。
二、就业奖学金类型及申请条件
(一)一等就业奖学金(5000元)
毕业生参加湖北省“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项目,或到西藏、新疆、青海、甘肃、宁夏、内蒙古非省会城市就业。
(二)二等就业奖学金(3000元)
毕业生到西藏、新疆、青海、甘肃、宁夏、内蒙古省会城市就业。
(三)三等就业奖学金(2000元)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毕业生到四川、云南、陕西、广西、贵州非省会城市(不含广西旅游开放城市桂林、北海)就业。
2.毕业生到非西部地区县及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
3.毕业生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项目和“三支一扶”计划。
4.毕业生参军入伍。
(四)四等就业奖学金(1000元)
毕业生到位于非直辖市、非省会城市的航天科工集团、航天科技集团、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等国家重点单位就业。
三、就业荣誉申请条件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学校授予“就业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1.毕业生到四川、云南、陕西、广西、贵州省会城市或重庆市就业。
2.西部计划和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
四、申请流程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毕业生申报,并完成以下事宜:
1. 填写【腾讯文档】附件1:就业奖学金申请汇总表https://docs.qq.com/doc/DSUVNdm9aSk9YZUhz
2. 填写【腾讯文档】附件2:就业先进个人申请汇总表https://docs.qq.com/doc/DSUxDRHZTR1BwbG1T
3. 将以下文件打包发送至u202115873@hust.edu.cn,文件命名【姓名 学号 联系方式】
l 申请表(word版+盖章PDF版,盖章请于办公时间前往机械大楼东楼A318办公室,龚老师处办理)
l 就业单位签约证明电子版
上报截止时间为4月30日17:00,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机械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6年4月22日